本公司对拍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若为自然人,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竞买人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则抵作部分购买价款。若有余额,则于竞买人领取拍卖品时,一并返还。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由于代理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竞投而提供的免费服务,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竞买人希望确保竞投成功,则应亲自出席竞投。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时,有权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的酬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所有内容以本公司拍卖规则为准 )